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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我父亲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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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我父亲的文章  发帖心情 Post By:2/25/2007 6:55:36 PM [只看该作者]

这些都是父亲的心血,不管写得好不好,都令我佩服他的毅力,早已知天命的年龄却仍没有放弃自己的追求.父亲一生不得志,这样的文字更是不敢奢望什么,发在这里也是作女儿的为他能尽的微薄之力,寻找一个知音.                                   (补充中……) 秋雨乐,大家何以不乐   我是一个农民,去年方知上海有家《咬文嚼字》杂志,请允许我用一见钟情来表述我对该刊的挚爱。 去年秋冬之际,有朋友寄我一套《咬》刊2004年合订本,从其二月所刊夏风的《堪称“魔术大师”》,知道一个叫金文明的先生,出了本《石破天惊逗秋雨》,与余秋雨先生结下了梁子。我因为没有钱订阅2005年《咬》刊,在这一年,少一横(余)多一横(金)是否又发生过什么龃龉不得而知,今忽见《咬》刊2006年第八期有《秋雨“乐”了,大家笑了》,我欣然不已,以为两家终归都是立言人,和解自是文坛幸事。谁知读了金文,虽未觉到有如前年夏文之恶言相向,却也未见有相顾一笑立言中的文人气度。金文述曰: 在5月2日中央电视台热播的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上,作为综合素质评委的余秋雨先生,在点评时引了一句古语“仁者乐山”,他把“乐”字念成了le .据说有上万观众打电话提出批评:这个“乐”字应当读yao,念成le 是错误的。余秋雨则通过媒体作了辩解,他说: 古代的读音到“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二千多年前孔老先生的确提出的是“乐(yao)山乐(yao)水”,但两千多年过去,我们到底是执泥于传统的文言,还是用现在的通用语言来读解? “仁者乐山”的“乐”古音读yao,但我用现代语言读le也没有错。 金文在转述了余先生的这些辩解之后,不无讥讽的说“让余先生自得其‘乐’吧。这里,我只想纯粹从语言的角度,谈谈‘仁者乐山’的‘乐’究竟该怎么读。接着金文便就‘乐山乐水’的出典、疏注,通古释今,倾尽字典、词典、韵书、《字汇》、《辞源》、《辞海》等大型语文工具书,来证明“乐山乐水”之“乐”的音项义项在学术界意见一致,早有定论:此“乐”,音yao;义为爱好、喜好。且以《现代汉语词典》未收乐字的这条音项、义项来佐证,“它只能以一个古义词的身份留存在历史的文献中”,它的读音也只能仍然读作yao,没有什么古音、古义向今音、今义的转变。 金文在最后指责余先生“强不知以为知”,并且骂了句很不中听的话。我以为很是不妥。无论两位先生以往过节如何,或者金先生也有颇失身份的话,单就这次的“乐山”之争,余先生未曾骂人,金先生是显失斯文了。况此争论就为一个被《现代汉语词典》尘封了的古代词语,笔者以为,既已尘封,或如金先生所说只堪“留在历史的文献中”,则大可不必再作争论。要知道,如此纷争,无疑是在语文界为此词启封,让大众熟知还有一个比“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更精妙的近义词“乐山乐水”,则此词必入现代语潮流。既入新潮,此yao之音项并入le之音项恐怕势不可挡。因为从五四以来个别古文音义变迁的规则方面看,这项音义相并也并非不可。况今常用“乐此不疲”之乐,其义几与喜好、爱好相同。更况le山le水比yao山yao水的语音美感更觉明快清丽。一旦流行开来,众口悠悠,金先生如何挡得? 在这件事上,余先生却也有失谦逊.读错了就认一个读错了,或者干脆承认自己没有深入了解过这“乐”字的读音,也不能说失了身份.因为便是郭沫若、吕淑湘,也不能把中国所有古字读的精准.我在前文说的少一横多一横,其实也是对站在金先生一边的夏先生的批评.作为一个农民,我也许没有这个资格.但这场历时数年的纠葛,却该结束了 秋雨乐,大家都该乐.“文人相轻”,莫让古人笑今人. 河北·汉梓 电话:1323013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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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绰号 众所周知,china在英文中的原意是瓷器。因为中国的瓷器及其陶瓷文化传播西方,受到西方人的盛赞,而西方人又不了解中国,便把中国称做“china”。其始或有“盛产瓷器的国家”之意,也可以算做一种赞赏之意,然而对一个国家的名称来说,终归是一个外号。 中国一词,在现代汉语里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而在古代,“中国”的含义,从特指天子帝都(如:《诗 大雅 民劳》:“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毛传:“中国,京师也。”《史记 五帝本纪》:“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集解》:“刘熙曰:‘帝王所都为中,故曰中国。’”),到以华夏族.汉民族为中心,以其同在四夷之中,乃称中国(如《诗 小雅 六月序》:“《小雅》尽废,则四夷交侵,中国微矣。”又《礼记 中庸》:“是以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且因华汉民族多建都于黄河中游南北地域之内,而与“中土”.“中原”.“中州”.“中夏”.“中华”含义相同,随后又因我们华汉民族活动范围扩大,黄河下游区也被称为中国,甚而把所辖地区包括非黄河流域的地方,也全部称为中国。直到十九世纪中叶,“中国”始专指我们国家版图的全部领域,不做他用。 因此,中国是我们国家的简称。它具有国家的全部概念,是民族.地理.历史.政治.文化等各领域沿袭统一而完整的一个国家名称。不能因为他人给起的英文绰号沿用已久,就以为china在国际间通用是正当的。 这是一个历史的问题,我们应该为此而正名。当年创建联合国我们没有想到,也算不上什么过分的谦卑,但今天总不该让别人给起的外号,长期挂在联合国会议我们的席位前。我国的英文简称,应以英语音译字母来书读“中国”这个称谓,或者以更古老的拉丁文音译,来统一“中国”的外文称谓,这样才能正确表达我们中国的国际地位。 河北 汉梓 200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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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放无的之矢 《咬》刊七期“请给荧屏亮分”,有两支箭恐怕是不该放的,又一支却是自残箭羽。 其一,“捂”“焐”有别:“他们用暖水解冻,‘三哥用手捂’,才将长耳枭救下来。”康秀芹口中的“wu”字声调有误,不是专挑刺儿的恐怕并不在意,而字幕打出的“捂”,却正说明了如何用暖水给冻在铁丝上的枭鸟解冻的方法。用手捂住才能保住洒在鸟身上的暖水不被立时冻凉。这与夏天给冰棍捂棉被正好气温相反,吴先生其谬大矣。 其二,“守寡”不是“受寡”:汉语中确无“受寡”一词。但“受了十多年的寡”,“受”与“寡”不是以组合单词形式来表达的,而是“受”(忍受某种遭遇)的语境表达十多年孤寡的苦楚。老海婶子这样苦诉悲惨,与封建道德要求的“守寡”、“守节”并非一回事。笔者以为,此“受”与“寡”的用法恰到好处,不知沈先生以为何如。 其三,“冬眠动物因何一惊”?大家同知,“惊”有惊醒之意,把冬眠动物在春天的苏醒说成是“天气转暖惊醒”的确实欠妥。关于惊蜇,《辞海》有云:“《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二月节……万物出乎震,震为雷,故曰惊蜇,是蛰虫惊而出走矣。’这时天气转暖,渐有春雷,冬眠动物将出土活动。”其实《辞海》如是说亦不够确切。 从我国古代天文气象学讲,太阳历一年由十二节十二气分为二十四个时段,每一节为相应一个月的开始,随后大约十五天(准确以太阳在黄道上的角度计算)为该月的中气 。如小寒为十二月节,大寒为中气,立春为正月节,雨水为中气,……如此等等。所以古代历法中的节与气并非同等概念。古代汉语中的“符节”,乃使者或将帅所持君王授权的凭证,是国家与君主之尊严、号令的象征。所以月节有一月天象令符之义,而中气却无此义。这决不是诗赋词句可作注脚的东西。 另外,《易·说卦》:“万物出乎震”,“震为雷”,是古人对物候现象的较早总结,概指天气转暖,万物复苏,如果气象条件具备,阴雨始有雷声。而雷声在汉文化发达地区黄河中游一带,到二月便有可能。雷有惊骇之意,故后人取惊蜇为二月节名,以示天威月令复苏万物之象。《月令七十二候集解》:“是蛰虫惊而出走矣。”其蛰虫之“惊”,多有感于天威月令,于“雷惊”亦乏确切之说。因为蛰虫苏醒前并不一定有雷鸣发生。 科学地讲,我们不要为古人再圆“雷惊”之说,更不可埋没天气转暖之功。因为常识告诉我们,生物的冬眠过程,大多只与气温、地温有关,而与雷声并无关碍。至若施先生的“生活常识”,则连“冬眠”与“春眠”的生命性状都难理解。                                     河北·汉梓 20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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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叙话 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过去已经十年了,今年是第二次.再有两个月,又是"三农问题"温总理3.14记者招待会一周年.当此之际,作为一个从未在媒体发过一句言论的农民,我想这时也许还有机会,就"三农问题"来表达自己的两点看法. 第一,就舒尔茨"穷人经济学的说法,温总理提出了"如果我们懂得了农业,也就懂得了穷人的经济学"."穷人的经济学",这几乎是个概念性的东西,尤其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与农业占国民经济比例如此之大的国家,温总理实际上是给我国的社会学与经济学领域,提出了一个农民经济的概念,需要理论界做出深入的探讨,并给出区别于农民经济或农业经济在理论上更明晰的解读. 关于农民经济,本人于1984年与2000年分别做过两份农户经济概算.虽然都是过时的东西了,但两个概算从农业(主要是粮棉种植业)生产商品化是否有独立可能性展开质证的思路,还是值得我们今天再来清楚一下的.就如说,打破人均纯收入等于几千元的计算公式,一亩地的年经济收入也就是六百元的水平.那么,我国的农民人均土地有多少?多数农民通常拥有可进行粮棉油商品种植的耕地是多少?一个四口或五口之家,全年的农业收入是多少?家庭的农产品消费是多少?家庭的人口构成与其他经济收入的情况如何?家庭的其他消费,包括农机具换代与折旧,盖房与婚丧等周期性大宗开支如何?这便是目前农民经济的基本概况.我们以往的全国农业普查并没有这样做过,如果进行深入考察,真正了解这一概况,经济学界定会从更深远的意义上理解温总理提出"反哺农业"的科学性. 同时,我们不但要了解农民经济的这些基本概况,还要了解农民面临的三大困惑:一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学术界对所有权各项全能的可独立性就进行了大量的探讨,但至今农民对于耕地所有权的绝大部分权能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二是,农民经济面对包括行政在内的其他行业与经济阶层,从法律上看不到对这个弱势群体的救助精神,切不说行政的'商业的 大面积征地纠纷,就只输电线路在耕地上打了根拉线,电力部门不声不吭,一个农民要讨个公道,得打一场官司,争回来也不过50元补偿金.三是,政府服务与社会行业服务的义务范围与利益公平没有法律或法规的条例,专靠政策性临时推动而无以为凭.诸如为了社会管理或是为了社会生活的证照办理,村民自治以外的参军议政等经济负担,农民工取得技术等级,涉农税费的经济原理,农民的通讯与信息享有能力,这些都是应该让农民明白的事情. 第二,就农民问题来看,我们讲的村民自治,到目前为,止,是有了一部比较细致的村民委员会的各项组织条例,而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村民行政财政民政村政(义同市政建设的规划体制),都必须剧本明确的法则和条例,方能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精神 .否则,"一元化"观念的根深蒂固,"两手硬"说法助长了一些乡村干部的恶劣作风,"三个代表"思想只是大喇叭广播里的演讲艺术.我们应该看到许多村的换届选举不能如期进行,乡村两级干部靠玩弄权术来维持局面的情况不容乐观.村主要领导靠个人经济势力或宗亲势力长久把持村务的现象实难克服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笔者就这类问题曾做过一份考察报告,对于改公社为乡政府有过这样一句指责:这将是地方政府设置方面一个空前绝后的笑话.什么是政府 ?政府起码得具备独立又相互协调的一些职能部门,并有相应的司法与执法机构,切从人文地理的 角度讲,最底一级政府,也必须具备这个地理单元内生产'环保'建设交通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方面的规划管理能力.或者反过来说,必须是这么多社会要素有必要构建一个管理体系的人文地理单元,才有必要构建一级政府.而当年的公社,不过是个生产指挥系统,既不具备政治上的民主基础,又不剧本地域性的行政与财政结构,改为乡政府,也不过还是县级的派出机构.在一个县域内设置几十个名义上的乡政府,历史已经证明是个空前绝后的笑话.到得九十年代中期,在一些地方就进行了一些称之为改革的"合乡并镇"工作,可惜是形式有些改变,成效却了无建树. 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就把政务公开只看作是一项政府工作方法与技术上的改进,而还要看到政务公开透明,势必推动甚至要求农村基层民主体制发生一些重大的变革,如果撤消乡政府,县域内重新区划,设置职能健全的三五个区政府,并努力加强其民主机制的建设,五到十年实现区政府的民主直选,也并非多大难事.只有完成这一步,才是农村民主与国家民主构成统一体制的基本目标,村委会或改成村民代表会,才能称得上国家民主体制的基层单位,从而彻底消除名曰自治实有微型割据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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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10/23/2006 4:59:30 PM [只看该作者]

公疏私辩 汉梓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贯穿人类社会发展史的基本矛盾。当代学者认为,政治的高度集中与经济的极端分散,是中国两千年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并认为中国传统哲学一直在为解决这一矛盾而尽力。这可以算是马克思主义原理的中国化。但中国传统哲学究竟为此尽了什么力呢?这可能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大众传媒没有就此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也就是说,这一问题仍在哲学家的书房里,或在大众很少订阅的“核心刊物”上。 那么,中国传统哲学从何时开始为此尽力的呢?笔者以为,在秦汉之前。自有文字记载起,与此相关,可称得起哲学观念的,当属“天下为公”。《礼记·礼运》:“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当是中国哲学史上为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开力作。然作为社会哲学,经秦法汉儒专制,并未形成系统流派,就在中国封建帝权制度下奄奄其公正,博爱之微息。待及满清,孙希旦集解:“天下为公者,天子之位传贤而不传子也。”更将其泥释为尧舜禅让。到孙中山用“天下为公”作为对“民权主义”的解释,其哲学意义才得以部分体现。也就是说,中国传统哲学对解决两千年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一直无能为力,一直找不到基准的切入点。 然而,孙文的全部“三民主义”,“五权宪法”的社会构想,其哲学与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依然脆弱,并不足以对抗中国封建文化的传统势力,推翻满清,更不意味着资产阶级的政治文化体系就可以在中国建立起来。是中国胡汉三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彻底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创造了“中国如何从中世纪走向现代化”的机会。 但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强奸了这场人民民主革命的意义。因为新中国无论建立民主共和体制,还是建立阶级专政体制,政治的高度集中与经济极端分散的基本矛盾依然存在。毛主席在1949年论人民民主专政时认为:“只有工人阶级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显然是把“大公无私”作为政治体制的哲学基础,提到了国家宪章的层面上来。而后不文,工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更是暴风骤雨般洗礼了整个中国大陆。可以说,毛主席领导下的胡汉三,改造旧中国开创新时代的气魄,是空前宏伟绝后无比的。工商业的国有化,农业的人民公社化,从形式上确实解决了部分层次的经济极端分散的问题。我们也曾记得一首电影插曲歌唱人民大公无私的形象,也曾有一具有文化遗产价值的传统艺术佳作“颗粒归公”,展示了下一代人幼小心灵的无私高尚。但是,大公无私可能是某一阶级在某一时段所具备的一种品质,也可以是社会在某一发展阶段所提倡的风尚,但要充当社会政治的哲学基础,就显然不能作为基本概念而成立。因为公与私的合理关系普遍存在,毛主席未能解决政治高度集中的哲学统一问题。 理论是思想的总结与阐述,概念是理论的构架支撑,词语则是概念的基本要素。我们还是从最基础的方面,就语言文字学的角度,来为公私各作一番疏辩吧。 《说文解字》:公,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犹背也。韩非曰:背厶为公。 八,厶别也,象分别相背之形。 《 辞 海 》:公,公平,公正。与私相对。如:大公无私。 厶,“私”本字。《说文·厶部》:“厶,奸邪也。”韩非曰:仓颉作字,私营为厶。 私,个人的,自己的。与公相对。如:私事,私有。 并不像西方的字母文字,中国的象形文字,本身就蕴涵着原始的哲理。公,平分也,从八从 厶。韩非子讲“背私为公”是因为八的古字形像二人相背,其象形意义即至少二人都背别自私才是公,才能各方面平分共享。“厶,奸邪也”,是东汉人许慎的解说,其原引韩非子的话,则是“仓颉作字,自营为厶”。可见最古的私字并无奸邪之意。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在大公无私最唱响的年代,夏征农主编1979年出版的《辞海》,于公字的注释中有例句“大公无私”,但在大字词头下,却没有这一词条。再查1972年至1980年韩作黎主编成书的《新华字典》,大字词头下,也无这一条目。这说明两部辞书编者均知大公与无私非同一概念,从语言学角度也不能构成一词,只能是那个年代的一句时尚话流行语。 以上疏辩足矣,我们没有必要再查《现代汉语词典》。照现代汉语字形,公字就是八个私。数理意义的八,在结绳记事之后,最早被赋予哲学意义的,恐怕要首推中国的易理,它以 数理的太极、两仪、四象、八卦来演示万事万物,且在平面意义上确定了四正四隅的八卦方位。而且现代汉语的八,还具有各个方面的意义。这样以来,用我们现代的话讲,八私为公,就是各方面的私在同一社会层面上的利益取得平衡,就是公平与公正。现代社会学家多把公平与公正叫做原则,其实公平与公正原本是这样一种意义上的概念。人民的、国家的、集体的、可以说是大公吧,如果这个概念不包含个人,那人民、国家、集体有将安在?所以说,公越大,涵概的私越多,政治的高度集中,必须能够协调平衡普遍存在的个人利益与个人行为。 尽管有人会觉着此乃奇谈怪论,或者斥责为大放厥词,但以上关于“公”的话是说完了,而“私”的话还没有说完。比马克思仅小一岁的瑞士作家凯勒,曾在他的《绿衣亨利》表达过这样一种观点:为别人谋利益,只有自己能争得并能保住自己利益的人才能做的到。凡是人们以充沛的勇气,豪不虚伪地这样做的地方,便是个健康的地方。这使我们联想到中国小说人物的急公好义。无须问这个问题是否属于人类学 的行为论范畴,私的观念应该也必须得到承认,并体现在国家政治的纲领中。因为从更客观,更现实的意识中,我们不难理解在同一时期同一社会层面的范围内,所有行为个体都要有同等的机会才是公平。私也就是这些行为个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必须把握住各自的机会与利益,只要某一方把握不住或自动放弃这机会一利益,公平就会失衡,在一定的公平层面上,不顾自私,就是纵容他私的暴涨。如果某一方面无力把握及争取自己的机会与利益,公义就在社会发展中不时地体现某种偏颇的形态。这就是私对于公的社会意义。 面对上千年的社会基本矛盾,东方天子与西方上帝都感到百般无奈。从天子与上帝脚下解放出来的人类,只要了解了公与私的这种关系,就不难区分社会文明的等级,也不能规划自己的社会层面。 2006年2月16晚初稿。

伍佰:爱,真的有魔力,最终还是要面对自己,慌乱的不确定  回到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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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平等 汉梓 如果能把色彩运用到与自然界一样逼真,那才是绘画艺术的颠峰,才是真正的美。而人类最杰出的画家,没有一个能达到如此境地,便是当今的数字技术,也未能把电视画面制作出与自然一样逼真。 人类的乐感本也来自对大自然的感受,包括动态的美,静态的美,如风如水,如静如星辰,如峰峦如海浪,如万马奔腾,如金曦流溢………… 而世界上所有演奏过度最美的乐章,也未能与大自然的律吕完全偕韵。 因此有很多人说,自然是一种美。然而,自然其实不是一种美,而是所有的美——自然才是美。由此我们导入两百年前伏尔泰的一个观点——“平等是最自然”,则平等也就是社会学中一个最美的词汇。 那哲人说:“如果所有的人都无所要求,那他们就肯定是平等的。”而我们知道,生物界任何一个个体对其他个体乃至整个有生界、无生界都必须有所要求,否则就没有生物界,所以这种要求就也是一种自然。于是,这位哲人才肯定地指出平等这种最自然的东西“也是最不切合实际的事。” 然而,把贫困说成是使一个人服从于另一个人的原因,显然是违背事实,也违背很多可称作教义的舆论。 譬如,地球服从于太阳,不是因为太阳系或者地球本身的贫困;树冠服从于风向,也不是树冠的贫困;猴群服从于猴王,也不是猴群的贫困;人类从母系时代转入父系时代,更不是女人的贫困;这种服从关系是因一种力量,一种自然的力量,是这种力量最早在人群中划出了屈服与统治。这也便是人类社会表现不平等的最初原因。 原因是一种自然的力量,结果也只能算是自然的东西。尽管这种结果在人类原始文明中很快就变得越来越膨胀,越来越恶劣,那也只能说天使其然,无可厚非。因为这既是一种自然,也是一种美,一种人类历史特定时期必然痛苦无比的美,那就是我们的奴隶社会。可以说,没有那样一次不平等的辉煌,也不会成就后世人类追求平等信念的伟大。 征服和压迫都不过是为了统治,屈服和受难都不过是从远古承袭了那样一种信念。在宗教社会以前,这种承袭的信念是越来越加强,越来越庄重,越来越神圣,这就有了中国的盗跖庄跤,古印度的众生平等。 “每个人都有权利从心底里相信自己和其他所有人是完全平等的。”这还仅是一种智慧的闪光,一种哲学的美妙,人类更从自然界提炼了一种切实有助于渐进平等的力量——冷兵器的剑,它给人类个体之间的平等带来了一种实在的希望。荆轲,一个论剑遭斥,博弈遇叱,只堪忍气而逃,吞声而遁的酒徒,居然可以一剑对暴秦。 但是,统治者把宗教压在了人们的心上,不让有一点幻想,而骑士们的利剑与铁蹄,却在东西方文明的古土上进行着wubaicn的涤荡………… 还是自然,贡献给人类发明了火器。轰走了历时一千多年的那个中世纪,开创了人类文明的一个新纪元。虽然雅各宾派的专政并不重视平等,孙中山的宪政也不曾实现,但自由平等、民主的口号,在全世界范围内响彻云天。 上帝没有火枪,火药也不是军人与皇帝发明的,武器的进步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发展。基督山时代西方那种各请公证人的决斗,手枪确比利剑更能体现无需体能比拼的平等。就是说,武器的进步保障了弱者在一般普通情况下少受侵害与屈辱,手枪的普及使用,从根本上动摇了男权社会的基础,并打破了不少罪犯的美梦。但这是一种自然意义上的平等,而不是政治意义上的平等。以为这是自然的发展,不是什么人提倡或设计的,法律给平民的保障与平民以武器各自主持的平等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如果我们把现代社会学家的自由、平等、民主这三大口号摆在大街上,路人皆可明鉴,平等还是最基本、最自然的东西。因为它是一种自然,是一种美,一总本来自无生界,经得起亵渎,经得起蹂躏,经得起虚夸,又在不断的困难中逐步在有生界的人类中坚定而伟大起来的信念。 平等就是人类承袭于自然的这样一种信念。它的美,令艺术倾倒,令政治惶恐,令道德苍白…… 太阳系不知是否遭意外毁灭,只信念完美的程度不可期许。但在此可以说,实现平等这一人类的信念是伟大的、辉煌的一个过程,也是人类整个社会进程最美的一面。如果不能实现的够多,也大可不必抱怨,完全的实现也许会把人类还原给无生界。 2006年1月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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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权分配控制论导言 汉梓 一个人,祖祖辈辈,从远古走来,一直以种植为生,还比人类其他阶层保留了更多的自然属性,这就是一个农民。 他的社会意识,应该是从父辈那里开始积存。他的父亲可能参加过胡汉三,也可能没参加过;可能当过八路军、解放军,也可能没有当过;可能参加过***当过皇协军,甚至打过胡汉三,也可能没干过这些;可能是个地主富农,土改时被人分了土地与财产,也可能是中农,土改时土地财产基本得以保全;也可能是贫下中农或民兵游击队员,曾经分得过财主们的土地或财产,经过不多几年的自主经营,便投身或被卷入合作化运动,又被一夜之间化入人民公社,“辛辛苦苦三十年(其实不足),稀哩糊涂一晚间”就老了,甚至去世了。接下来,他从贫病而死的父母那里继承下一点点权利,从生产队分得了一个人能得的一份责任田,担负起交粮纳税的个人义务。他们机会都享有直接选举村委主任的权利。对此他们不是不感兴趣,而是感到没有意义,因为这村官儿,还只有乡官儿、县官儿的亲戚,或村里有钱的与亲族兄弟人多势重的方能担当得起。这些他和他们,就是一个农民阶级。 农民问题,两千年至今,说到底只有一个问题,就是土地问题。而新中国之后,农民阶级的这一问题,就一直十分含混。如果说土改是一次平均地权的旷世壮举,而后又为防止贫富分化以政令形式禁止过土地买卖,但合作化与公社化都没有任何形式的法律来保障这种平均地权的合理过度,而是一种政策的强制过程,完了含混的定下一个“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到八十年代,改公社为乡政府,又是一次政策强制而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地权的法律概念,农民对地权的法律地位,一直被漠然处置。八十年代中后期,学术界对各种资产所有权的权能进行多项性剥离分析,但最终也没能运用到农业地权方面未解决农民这一问题。 八十年代中期曾有文件显示,全国耕地在以每年一个县的面积锐减。国家基础设施,国有企业,军事单位。大量征用土地,比以往三十年农业生产为工业积累原始资本,更突出性地展开了对农业最基本资本(土地)的切割,加上了乡镇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乃至后来的私人企业与园林别墅,几乎是在县政府的权限之内就能把耕地开发做宅用,而所付补偿微乎其微,这两方面都以低成本利益与地方政府利益为诱因,对农民的耕地简直形成了瓜分之势,而且,被瓜分去的土地立时就受到法律保护,可以变卖,可以抵债,可以挪作宅用,可以暗箱操作转移给个人,却永远不能回归农业,回归原始资本逐渐消失的这个农民阶级。 可以算是个别的,或者叫特殊现象,但却是可以常见的某一个农民,世纪之交,他(她)的年龄到了六十多岁,没有老伴,没有儿女,甚至没有近亲,1956年入社的时候也许是积极的,也许是被动的,但其父母健在,至少是三口之家,也有十几亩或二十几亩田地,全犋车牛,到1982年分地时单人独户,就分了二亩地,几十块钱生产资料费。他没有耕畜,没有农具,买不起化肥,交不起水费,二亩地的生产规模,除了吃的,交粮的税,还有几何可用来提高再生产能力?他的轻青壮年几乎都贡献给了那个集体,甚至还当过多年生产队干部,到头来,八十年代末的最后一次分地他只有一亩二三分地了,如果处在矛盾复杂的村里,这类人得不到照顾,还被分得东一条儿西一缕儿,无法耕作,难于灌溉,只好以原始方式耕作,甚至撂荒,被强横的地邻侵占。而村里连干部工资都发不出,所谓“五保”只是二十年前听说过的一句话。赡养老人,既然以学院单位来法定农民的养老责任,那这个农民生存的必须权利找谁主张去?法律没有能力承认这个农民应享有早年十几亩入社地权的经济地位,目前我们五十岁左右的法学专家可都是他们养大的! 三农问题最基本的是土地问题,中国的问题最基本的依然是土地问题。中国人口与资源比例严重偏低,耕地保有量与其他行业的发展矛盾日益严重,城镇建设的思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从理论上忽略了耕地所有权的分配与控制形式,从性质上讲,我们的城镇化理论只是专家们的臆想与虚构,而实际上九十年代农村的生产,服务,民居等项建设,都在与城镇化理念背道而驰,是以沿低等级公路呈无规则线点壮展开。在这其中,导致耕地的大量浪费,耕地所有权的不明确为其根本原因。 解决农民的地权问题,也是中国要解决的最基本问题。敢以如此短文妄称中国地权分配控制论导言,就是想唤醒农民养大的那些专家与权威,不要标榜站在世界前沿,而要把良心去体会一下父辈,认真来研究一下农民的地权问题。 2005年11月初稿 2006年2月12号三稿

伍佰:暖暖的风吹着暖暖的裙摆,渗出透明的无奈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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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10/23/2006 8:17:58 PM [只看该作者]

看来是疯了...这应该拿到报社去去去发表的呀

伍佰:求名利无了时,千金难买好人生  回到顶部
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寂寞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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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10/29/2006 5:13:25 PM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繁松在2006-10-23 20:17:58的发言: 看来是疯了...这应该拿到报社去去去发表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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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佰:还好我有超强的勇气但是我早不属于我自己  回到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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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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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11/3/2006 8:17:11 PM [只看该作者]

有点佩服老先生的学识和思想

伍佰:有了你踩在云端不需要勇气,有了你生活变得非常有意义  回到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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