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佰、少年与安拉
前天入得街上,铺天盖地都是F4演唱会。表弟在酒店上班,说每天都听得神五神六。信了他的邪,买回一盘来听,对那几个嫩男生的现场演技实在不敢恭维,把因两天看完十八集《流星花园》的热情而培养起来的一点好感全赔了进去。“呸”完之余,翻出一盘伍佰的VCD来:“听听,UNCLE 伍佰!人那才叫真正的演唱!”
认识伍佰,是从《浪人情歌》、《痛哭的人》开始的。什么歌一流行,便俗。尽管他的吉他玩得很好,歌词也不赖,但对当时发烧得满耳流脓的情歌我有一种本能的排斥。买了他一盘碟,除了这两歌就记住了乐队键盘手那毛茸茸的手“哧溜”滑过键盘的顺溜。因为碟子太水,对这歌手印象也就罢了。后来再记起他便是看《大话西游》,总觉得那尖嘴猴腮、毛手毛脸的猴儿不是周星驰,根本是伍佰演的,尤其是后来一摇一摆地在城墙上走过去时,生生就是伍佰,只差一把吉他了。哼,唱而优则演,你以为你是“四大天王”啊,什么形象?!于是就从最爱的歌星名单里把他给抹了。及至听莫文蔚的演唱会,居然叫伍佰为UNCLE,尊敬得不得了的样子,。靠,无非就是个《坚强的理由》,嗓门挣到肠断又怎么,吉他拨到弦断又如何,总比不上俺们莫妹妹的颓唐寂寞!然后又从单位局域网里听了《白鸽》,这是怎样的悲怆呢?把俺感动得不行,马上作了屏保。忽忽,还会“借物咏人”呢,看来这家伙有出息了。后又不知如何知道了《上帝救救我》,单听歌名,就喜欢,却也不刻意去买,怕听后坏了味口。对很多好东西来说,崇拜的最好方式是保持一定的距离。而最后终于让我下定决心再跟他重续旧好则缘于去年一次聚会。一帮失意人无聊了就想联络一下,就很中国人般地商量聚个会,然后很中国传统地上宾馆大吃了一顿,接着就是很绅士般地活动——到娱乐城去卡拉OK。姐姐妹妹都很熟,葛格底迪也非生人,自然还是我原音重现地唱李琛的《窗外》、那买单的主儿貌似生猛地来个伍佰的《挪威的森林》,估计也就这两首歌还可一听了呵呵,不然我何以不记得其他人嘟囔了些啥呢?到有些冷场的时候,便有人提议听首伍佰的《爱你一万年》。我无可无不可地心下嘀咕:都四十岁的人了,对流行歌的欣赏水平大约高不到哪里去。嗬,一听吓一跳:真过瘾,会闹气氛吧呢!全体便一起跟着乱嚷,好像人人都是伍佰。“喔!喔!喔!”在疯狂的吼声中尽情泄出心中的压抑吧,旁人也决计不会以为是哪里来了一群公鸡。靠,谁也不是歌星,都不是为发泄而来的吗?发泄完之后,我就觉得敝人有点落后了,居然被一个四十岁的大男人抛在了时代的后面。不行,偶也要伍佰。上街,再买。
连夜就听,把音量开到最大,也不管吵不吵别人了。听到的人是有福的,我给你们送免费的精神晚餐来了,谁敲门我跟谁急。当然,家有小孩做作业者例外!这回吸取教训,买了碟子是正版,从头听过来,竟觉首首都是精品,一个全新的伍佰。直恨不能上去跟他握手,说声:“我喜欢你!”也算理解了追星族们的感觉,从此不再轻易笑人。而冷不防地,就听到了这首惊心动魄之作:《少年也,安啦》!
[先是枪声。摇晃的镜头。狭窄幽暗的小巷。一个人在逃,一个人在追。一声枪响。又是一声。玻璃,碎了。]
愈来愈重的呼吸声。有人在恐怖地说:“我做了一个梦!”又是粗重的呼吸声。鼓点起了。节奏舒缓而沉郁,是那种有肉感的颤动,一漾一漾地荡,像伦巴舞曲节奏的拉长,又让人想起朝圣信徒的一步一叩首。
[黑屏。右下角出现白色的五个刀削般的字:“少年也安啦”。红漆的木门开了,一个矮个、目盲的痴汉出现在镜头前。伍佰出现在空地上的雨中,怀抱吉他,长发挽成马尾,戴幅眼镜。很艺术家的感觉,七八十年代的乡村艺术家。身后,有黑道般的壮汉为之举伞。空空的旷野上,应该有如林的坟茔。然后一清秀少年,衣着朴素的乡村美少年,也出现了。]
歌声以直捣心穴的方式来了。虽然是台语,却于若即若离的把握之中更添不可知的神秘与不可知的诡异。“满腹的怨气不知从哪掏/日子的伤感给我强欲哭/敢是我的命像一只草/安怎打拼拢无比人较好/少年也安啦,少年也安啦//听人说过很多大道理/我照行代志嘛无较顺适/每天干单在那打来打去/这款的生活过得敢有意义/少年也安啦,少年也安啦!”先是一个人在唱,只有鼓声和吉他伴奏,却赛过一场音乐剧。最后到“安啦”是重音,有邈远不绝的回声,面对大山的呼唤,灵魂不归的呼喊。歌声沉重而哀绵。画面上的痴汉在在趔趔趄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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